《济南市加快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加快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市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政、兴业、惠民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完善“五个一”(一张网连通、一朵云承载、一平台共享、一站式应用、一体化安全)电子政务和数据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数据“管、聚、通、用”,构建“中枢系统+部门系统和区县平台+数字驾驶舱+应用场景”的城市大脑核心架构;围绕“数聚赋能”“流程再造”场景应用和“智慧泉城”建设需求,推动“城市大脑”数字赋能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经济运行等领域,实现业务与大数据创新融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在全市实施“数管”“数聚”“数通”“数用”四大攻坚行动,切实加快数据融合创新应用。
(一)实施“数管”攻坚行动。
1.强化依法管数。加快数据立法步伐,制定我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建立数据共享开放评估指数,开展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情况工作评估。(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强化部门职责。制定公共数据“数据官制”实施方案,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总数据官”,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数据官”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数据采集、治理、汇集、共享、开放和应用管理。(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3.强化归口管理。完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实施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开展项目立项建设、云资源利用、应用绩效评估以及数据开放共享协同联动和关联分析。(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4.强化标准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基础库、主题库建设应用和政务服务、信用监管等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协调推进行业数据标准建设。(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强化全市统筹。公共性应用系统、各行业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由市级统一建设部署,横向联通市直各部门(单位),纵向延伸区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在全市范围实现全覆盖。各区县在“五个一”模式和市级统建系统框架下,按需订制开发个性化服务。(市直各部门负责统筹本系统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各区县政府负责市级统建系统的部署应用和个性化开发应用;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6.强化数据安全。建设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实施大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库和主要应用场景数据安全监管,确保数据安全有据可查。(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二)实施“数聚”攻坚行动。
1.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开展全市公共数据资产盘点和登记工作,摸清数据家底,形成“数据资产图谱”;搭建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统一标识的综合数据资源库,助力流程再造“一号(码)通行”;以空间地理数据为基础,搭建数据“底座”,叠加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逐步构建全市公共数据“一张图”;将数据治理服务纳入济南政务云服务目录,为各部门提供“点菜”式服务。(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制定我市人口、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库目录标准,建立“一数一源”归集机制,提供数据常态化保障。建立数据标签体系,实现“数字画像”。开展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基础库基础字段准确率达到90%以上。(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整合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企业、互联网及社会等多方数据,构建规范、统一的宏观经济数据库。(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按照“以用促建”原则,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功能,推动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信用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用平台实时归集部门信用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善电子证照系统,推进部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梳理市级证照目录,实现常用高频证照全量归集和共享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3.推进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市直各部门围绕本部门职能,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整合,全面启动部门专题库建设。(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主题库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泉城住建、市场监管、泉城旅游、智慧医保等首批7个主题库建设。(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分别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开展纸质档案、文件和证照等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和电子化处理。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至少开展一项历史数据治理,市档案馆开展全市民生电子档案归集并对接至市大数据平台。(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实施“数通”攻坚行动。
1.强化内部整合。市直各部门按照“关闭僵尸系统、停用低效系统、归并同类系统、转用统一系统”原则,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数据统一管理、一口对外,整合整理后的数据统一归集对接至市大数据平台。(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规范资源目录。市直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存储、数据更新等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本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020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梳理)
3.完善供需对接。建设公共数据供需对接系统,完善共享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实现供需对接常态化。(市大数据局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建立部门内部数据提供响应机制,实现数据需求3个工作日内反馈,数据服务10个工作日内提供到位。(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公共服务企业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4.推动跨层级流动。根据区县智慧城市建设具体场景要求,选取1-2个区县作为试点开展市级基础数据返还工作。(市大数据局牵头,试点区县政府、市公安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扩大数据开放。依托济南公共数据开放网,推动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公共信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将水、电、气、暖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建设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开放与普惠金融密切相关的政务、公用事业等数据,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建设医疗保险数据服务平台,推动医保数据向商业保险机构开放,逐步实现医疗商业保险即时结算。(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医保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6.规范数据服务和授权。全面清查各部门对外提供数据、数据授权应用情况,梳理自建对外数据服务接口,清理部门自建共享交换渠道并统一迁入市大数据平台,自建数据开放通道和共享交换渠道全部予以关闭。(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实施“数用”攻坚行动。
1.创新内部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决策服务平台和“一次办成”服务平台,推进部门内部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
(1)建设政务决策数据服务平台。市直各部门以本单位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为基础,整合外部相关数据资源,构建本部门辅助决策系统。(市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在应急指挥、治安防控、生态环保、农业畜牧、社会信用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强化预测预警。(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推进政务决策数据服务平台与各部门辅助决策系统整合对接,以“领导驾驶舱”的形式开展图形化、可视化、智能化分析,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按需定制数据专题,完成经济运行、重点项目、营商环境等40个以上数据专题的展现和开发,保障数据动态更新,实现精准决策与精准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决策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建设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服务平台,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机关内部办事的应用推广,推动部门间办事业务电子化、移动化、协同化、智能化运转,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有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以“全链条”办成机关内部“一件事”为目的,全面梳理并公布机关内部办事事项,按照“五减”要求,革命性再造机关内部办事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并联办理”“一次办成”。2020年年底前,力争跨市直部门办事事项一次性办结率达到70%,试点区县实现一批跨部门事项网上办理。(市委办公厅、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推进“智慧龙奥”建设。在人员进出、问诊取药、停车出行等方面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龙奥大厦进行改造,全面提升龙奥大厦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人员、车辆、就餐、会议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挖掘分析,提升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水平,打造“龙奥大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2.完善政务服务。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应用,大力推行移动服务和自助服务。
(1)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依托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重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接收、网上业务运行及好差评系统,深入整合对接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形成完善的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体系,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按照统一规范标准,深入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再造业务流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全链条业务和其他高频热点事项网上办理。以试点区县证明电子化为样板,对比、梳理和汇总其他区县基层证明索要和开具情况,复制推广“证明网上办”典型经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打造“泉城办”移动服务贴身小管家。“泉城办”APP是我市唯一官方政务服务APP和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各区县、各部门要停止自行新建政务服务类APP,已有移动端应用全部对接至“泉城办”移动开放平台,新增移动端应用依托“泉城办”移动开放平台开发建设并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加大“泉城办”APP推广力度,推广应用情况及原有移动端应用整合对接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推动适合移动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年内实现不少于1000项应用服务上线,同步建设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完善电子健康卡、电子身份证等电子证照“亮证”应用,丰富全链条业务“掌上办”,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掌上报名、掌上户政服务、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商事登记掌上办、人社服务秒批秒办、动账提醒服务等热点应用,打造企业、群众专属空间。(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完善提升审批服务系统。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一窗综合受理系统,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增加收件标准化对照、静默叫号和人脸识别功能,实现窗口无差别受理,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新建链条式审批、审管互动、勘服专家管理服务模块,提升系统功能和业务承载能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组织开展“外省公司开设省内分公司”“道路交通领域执法”“外来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个人公积金提取、贷款”“跨市就医结算”“房产交易不动产证亮证核验”“律师、司法鉴定人执业亮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许可证办理”等8个场景的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场景涉及的区县政府和市直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5)完善全市自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全城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由专用一体机向综合一体机转换,为群众提供在线注册、办事预约、身份证识别、业务申报等审批事项相关自助业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优化公共服务。聚焦消费、医疗、交通、停车、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资源整合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智能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
(1)打造生活消费泉城一卡通(一码通)。融合公安部研究一所、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完善全市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体系,整合公交地铁、公园景点、图书借阅等服务功能,探索在生活消费领域逐步实现“一张卡(码),全市通行”,解决市民会员卡多、携带不便的困扰。(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济南公交集团等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探索医院“挂号+预约+共享”停车模式。在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地探索“挂号+预约+共享”停车模式,打通看病挂号与医院车位、周边车位预约系统,让预约数据动起来,停车容易起来,就医体验好起来。(市大数据局、济南静态交通集团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开展“便捷泊车”应用试点。在山东国际会展中心、济南奥体中心等地试点推行“先离场后付费”模式,建设“无杆车场”。通过采集车位承载量、收费情况以及热点分布等数据,分析停车场空置率、周转率等信息,辅助管理者决策,便捷市民出行。(市大数据局、济南静态交通集团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建立特种车辆“绿色通道”。在济阳区试点建立“绿色通道”智慧决策系统,通过交通大数据智能分析,为120、119等特种车辆提供最优通行线路规划,辅以信号灯调控、车辆提前分流等手段,确保抢险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灾情现场,为救援救治赢得黄金时间。(济阳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试点建设“一分钟诊所”。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在济阳区部分企业群众密集的园区、社区,试点建设由“智能药柜”和“无人诊所”构成的“一分钟诊所”,实现“智能预诊、在线问诊、支付购药”一站式诊疗服务。(济阳区政府牵头,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推进“数字社区”建设。聚焦智慧安防、居家养老、生活服务等不同领域,选择3个社区进行试点,打造各具特色、管理高效、便民利民的数字社区,快速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打通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关区县政府牵头,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大数据局负责做好公共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数据专管员,细化实化改革任务和具体措施,统筹抓好本区域本部门公共数据管理创新应用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区县政府要将市级统建应用系统涉及的部署实施费用、个性化定制费用和日常运维费用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应用成效,强化改革创新,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办事“网上办、线上走”,为加快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