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下发《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文件,旨在抢抓电商直播发展机遇,全力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新媒体之都”、打造中国(济南)短视频双创基地为支撑,整合新媒体产业链,优化配置行业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直播经济基地、建设一批产业直播经济集群,培育引进20家以上全国知名的直播、短视频经济总部,100家以上具有影响力的MCN机构,300个以上网红品牌,5000个以上直播间,10000名以上直播电商带货网红达人。经过2—3年的努力,实现电商直播带动线上、线下成交额达1800亿元,占比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以上,推动直播、短视频制作产业成为我市重要新兴产业,将济南打造成为全国著名的直播经济总部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批直播经济创新基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高水平规划建设直播经济创新基地,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为发展直播经济提供有力载体支撑。包括齐鲁创新谷直播基地、汉峪金谷媒体港直播基地、智汇蓝海电商企业直播基地、西城新媒体电商直播基地。
(二)做强一批新媒体直播经济主体。发挥省会媒体资源聚集优势,做强一批新媒体直播经济主体,有效发挥新媒体的广泛传播力、市场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为直播经济总部基地建设提供有力媒体平台支撑。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扶持力度,打造“新媒体之都”、聚合头部新媒体平台、引进直播机构总部、培育短视频制作和直播机构、孵化MCN机构等。
(三)培育一批行业直播经济集群。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聚焦我市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鲜明的电商直播集群。即产业园区直播集群、专业市场直播集群、商业综合体直播集群、文旅融合直播集群、农副产品直播集群、制造业直播集群、跨境贸易直播集群及会展业直播集群。
(四)推出一批直播经济扶持政策。支持打造直播经济基地、直播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基地(集群)采用减免租金或费用等政策吸引企业入驻。支持培育引进直播专业人才。引导驻济高校、职业学院开设电商主播专业,鼓励MCN机构与办学单位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实习)基地。支持我市电商企业、MCN机构等主体培育孵化网红主播,对其培训、孵化、引进网红数量及转化率等给予相应扶持。支持产品供应链企业落地、直播经济主体融资。支持培育引进国内知名供应链整合机构,进行全链条整合,发挥资本作用,全面提升电商直播能力和水平。支持成立行业联盟。成立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专业直播机构、企业及基地参与的新媒体电商产业联盟,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共建共享、共生共衍的平台。
(五)策划一批直播经济品牌活动。联合各级媒体和全国知名直播平台,精心策划举办一批具有济南特色和行业影响力的直播经济活动,打响直播经济总部基地品牌。举办济南制造工业品电商直播、系列直播电商节、直播电商系列大赛、专场直播系列活动、区县“直播月活动”和展会论坛直播系列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挂帅、有关市级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电商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指标任务、重点项目的跟踪督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实施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协调解决直播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建立评价统计体系。组织电商直播机构、电商平台企业、数据监测机构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报告。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及时全面反映全市电商经济发展状况。
(四)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加强对直播电商的监管服务,依法规范直播电商的经营行为,推动电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直播平台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直播带货监管体系,建立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和机构的诚信认证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